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连云港瀛洲水务有限公司浦南污水处理厂(一期)达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浦南污水处理厂(一期)达标改造工程项目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工业园道浦路东、鲁兰河南
建设单位:连云港瀛洲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600m2综合楼、200m电缆沟;新增混凝沉淀和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更换或维修厂内损坏设备和电气控制柜;新增进水、在线检测仪表,进行工艺自动化改造;新建厂区道路和给排水管道。对现有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提标改造,处理规模为5000m3/d,污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3404188125
连云港瀛洲水务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固体废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