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5月2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苏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13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688号,项目占地面积8006.86m2,经营范围包括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精密塑胶件、精密模具研发、生产;汽车零部件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发展需求,公司拟投资14127.32万元,建设年产精密塑胶件17220万件、精密模具560套项目。
本项目第一阶段新增员工120人,无浴室,无宿舍,设置餐厅(只提供就餐场所),员工用餐外购。
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每日1班,每班8h,年生产2400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苏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精密塑胶件17220万件、精密模具56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2月13日取得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吴环建[2018]397号)。
本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竣工并进入调试期。
公司于2021年3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精密塑胶件17220万件、精密模具560套项目(第一阶段)”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3月26日对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企业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3%。(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吴环建[2018]397号)批复的建设内容的第一阶段及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
1、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公司无单独的污水和雨水排口,生活污水依托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688号兰蔻服饰(苏州)有限公司现有污水管网进入芦墟污水处理厂处理,无单独污水排放口,因此未对废水进行监测。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地标《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苯乙烯、丙烯腈、甲醛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恶臭(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地标《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标准,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丙烯腈、甲醛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西厂界监测点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东、南、北厂界监测点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查结果
本项目第一阶段所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塑胶件不合格品、模具不合格品、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滤芯、收集的粉尘、废切削液、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塑胶件不合格品、模具不合格品、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滤芯、收集的粉尘外售处理;废抹布混入员工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均交由苏州科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已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
5、总量控制指标
由于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其他企业混排,无单独的生活污水排口,故未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检测数据折算,本项目第一阶段有组织排放废气中VOCs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688号
联系人:刘晓
联系电话:13861304220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精密塑胶件17220万件、精密模具560套项目(第一阶段)验收报告.pdf
苏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精密塑胶件17220万件、精密模具560套项目(第一阶段)验收意见+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