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5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30日,注册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路466号综合办公楼6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原油批发;燃气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西北油田分公司顺深1斜勘探井工程由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102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万元,占比1.97%。本项目部署勘探井1口(顺深1斜井),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实际完钻井深8090.93m,目的层为:奥陶系鹰山组。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于2021年7月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西北油田分公司顺深1斜勘探井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8月19日取得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阿地环函字〔2021〕340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2月竣工建成。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3年10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3年11月9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对受工程建设影响的生态恢复状态、水土保持情况、工程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等进行了重点调查。2023年11月12日,由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普志诚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污染源现状监测。2023年12月,在现场调查以及验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西北油田分公司顺深1斜勘探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1)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临时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施工结束后对井场及道路以外的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采取了草方格进行防风固沙措施。临时占地范围内植被正在自然恢复过程中。
(2)废气
钻井期对井场占地进行了压实平整,减少了地面扬尘的产生;钻井营地、道路采取洒水降低扬尘,拉运建筑材料加盖篷布等减小扬尘措施。
(3)废水
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分离出的滤液水优先重复利用,剩余滤液水集中统一转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进行处理;压裂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
(4)噪声
采取了基础减振等控制措施。
(5)固体废物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岩屑经“钻井废弃物不落地系统”无害化处理,分离固相检测达标后用于铺垫井场、道路等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滤液水优先重复利用,剩余滤液水集中统一转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含油废物交由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编:830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西北油田分公司顺深1斜勘探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期: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4日
西北油田分公司顺深1斜勘探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